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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一年的房,背兩年的“債”!青客的“房租貸”,到底玩的啥花樣?

來源:上觀2018.5.8

摘要: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平臺記者發現有不少投訴,稱自己在“青客”平臺租房,明明是租一年,卻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貸款”兩年。投訴者擔心萬一公司出現問題無法繼續經營,租客怎么辦?房東收不到租金趕走租客,欠下的銀行貸款誰來還?

0利息、0服務費、VIP用戶服務費可享7折……類似這樣鼓勵用信用卡分期支付房租的宣傳,已被不少年輕的租房者們接受。房屋租賃市場的新興支付模式——“房租貸”正在興起,但這聽上去很美的租賃創新服務,卻讓部分嘗鮮者感覺有點“苦澀”。

近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發現了不少投訴,號稱“滬上最大品質公寓”平臺的“青客”,推出了租客辦理信用卡、分期收取房租的業務。但不少人發現,青客在“隱瞞”租客的情況下,一次性從銀行貸得了兩年多的租金貸款。有租客抱怨:萬一公司出現問題無法繼續經營,租客怎么辦?房東收不到租金趕走租客,欠下的銀行貸款誰來還?

“青客”是否隱瞞租客貸款實情?為此,記者展開了多方調查。

不知不覺“被貸款”

朱先生近日才意識到自己在簽約中對“房租貸”的疏忽。2017年10月4日,朱先生前往青客公寓辦公地簽約,他與中介口頭約定簽署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并同意使用浦發銀行信用卡支付房租。由于不習慣使用青客公寓的APP,在中介幫助下,他快速完成了注冊和申請貸款的步驟,朗讀并錄制了申請貸款的視頻,最后在屏幕上用手寫方式簽字同意。現場,除了中介人員,還有浦發銀行的工作人員,與朱先生一起辦理了租房及辦理信用卡等手續。

辦理信用卡過程中,青客公寓APP設置了貸款協議視頻認證環節。

2018年4月中旬,朱先生決定不再租住,他調取信用卡明細想看一下還款情況,結果發現自己“負債”有20多個月,金額達2萬多元。“說好的一年一簽,公司在不通知我的情況下,竟然將兩年的房租以貸款形式由銀行全額發放,難道不是欺詐嗎?”朱先生趕緊查當初簽署的電子合同《住宿服務合同一般條款》,條款最上面的信息欄內寫明入住時間是2017年10月8日,優惠期限至2018年10月31日,注明“通過銀行分期或一次性全額付滿12個月住宿服務費的VIP會員,享有管理方委托第三方給予的VIP補貼”,優惠期限內每月優惠住宿服務費466元。“從青客租房,租金被叫做‘住宿服務費’”朱先生解釋說。

而合同條款的第二條則寫著“合同期限:26個月”。第四條關于支付方式的描述是,“銀行分期VIP會員應將住宿服務費存入分期銀行指定的銀行卡內,由銀行扣款”。朱先生感覺疑惑:26個月的合同期限難道就是分期的數目嗎?他認為業務員跟他玩了“文字游戲”,先在醒目處寫明優惠期是1年,但在“合同期限”上填寫了26個月,又不說明合同期限的所有房租會通過銀行一次性放貸,是故意誤導消費者。“而且,萬一他們不把租金按時打給房東怎么辦?房東找上門來的話,難道我還要付兩份房租?”

租客提供的租賃合同上,顯示26個月為合同期限,并未指明是分期期數。

撤銷貸款后,租客亦進退兩難

無獨有偶,住在嘉定的蘇先生不僅發現了“被貸款”,還面臨著“違約”扣除押金的困擾。2015年,他看中“青客公寓”房源密集、價格實惠,便使用“青客公寓”APP租下了位于浦東三林永泰路的屋子,同時辦理了浦發信用卡用于還款。2017年期滿前,蘇先生打算換房,在青客房源中,他選定一套位于嘉定馬陸的公寓,準備續簽一年。

他找到當初的業務員,對方稱,公司統一規定,即使租一年,簽的合同也是兩年。蘇先生打算長期在上海發展,因此對這項條款沒有在意。業務員表示需要再辦一張新的信用卡,原來那張浦發卡不能再用,并向蘇先生推薦了華瑞信用卡,稱這張卡只需租客自己在青客APP線上申請即可辦理。

今年3月,蘇先生打算在老家買房,查詢了央行的個人征信系統,一查他驚呆了,他的信貸交易信息明細中顯示:2018年1月12日,上海華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他發放了38019元的個人消費貸款,注明“信用/免擔保,23期,按月歸還,2019年12月9日到期”。

蘇先生的信貸交易明細中,有一筆華瑞銀行發放的38019元個人消費貸款。

由于擔心這筆貸款影響購房貸款審批進度,他立即與青客公司交涉,要求撤銷這筆消費貸款。最后,青客答應撤銷貸款合同,結算掉剩余貸款;但要蘇先生另立一份租賃合同,同時選擇按“押二付六”方式支付,不能像原先那樣“押二付一”。

蘇先生坦言:繼續與青客簽約實屬無奈。因為按照青客合同規定,未住滿“優惠”期限,退房的話不退押金,“這樣的話損失太大了”。他認為,當初在簽署合同過程中,青客并未充分告知租客分期期數及其潛在風險,侵犯了租客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青客:默認租客向銀行貸款24個月

租房時約定好的簽約1年,為何在住宿合同中會變成兩年多的貸款分期?青客工作人員是否在溝通中做過詳細說明?5月3日,記者以租客身份在青客APP隨機選擇了一套正在出租的單間房屋:這間屋子被標注了兩個價格,一個是原價,一個是會員價,后者比原價低了近900元。

如何才能獲得會員價?記者加了一名業務員的微信,對方稱“長租一年就可享受。而且價格還能再低,住滿一年的話,在優惠基礎上可以申請打92折。”
那怎么支付呢?對方稱:一般外面租房都是押一付三,我們這里是押二付一。你來我們辦公地點簽合同,同時在駐點的浦發銀行、建設銀行處選擇一家開張信用卡,他們每月會開出賬單,通知你付房租。“或者你還可以辦理華瑞銀行信用卡,可以直接在青客APP在線辦理、審核貸款,這張卡辦的人最多,忘記繳費也不會收滯納金。”業務員強烈建議。

“一年到期后還會繼續扣費嗎?會影響我的個人征信嗎?”對方稱:“公司會及時結算掉。”

“不住滿一年優惠期怎么辦?”“按照合同是違約的,押金不能退,要么你就換房或者找人來轉租。”

在整個交流過程中,業務員只說信用卡分期、每月結算,始終未提及分期數量。
記者就此致電青客靜安點經理,對方表示:“長租合同確實需要辦理一個租金24個月的分期。”

“租一年也要辦理24個月分期嗎?”這位經理沒有正面回答,只是強調:“我們簽的是26個月的合同,優惠期一年,滿一年隨時退房,不退按一年后的價格收取。”

“那么銀行貸款到底是12個月的分期,還是26個月的分期?”“如果只住了12個月,剩余的肯定給你結算掉;不可能讓你不住了還交房租。”

“合同上會寫明多余的分期會及時結算嗎?”對方含糊地說:“合同上都會寫的。”

一位青客員工私下告訴記者,他們的合同中不管租期多久,合同期限都是26個月,其中2個月代表租客支付的押金,后24個月由租客還款。這是2016年6月以后,公司與銀行達成的合作。

專家:租客應提高防范意識

青客的“房租貸”是否有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認為:從雙方已經簽字的合同看,確實已寫明了客戶需要“通過銀行分期”才可成為能享受優惠價的vip會員;合同也不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序良俗的內容。因此,不能認定合同無效。而租賃合同文本上寫的合約期限一般就是指租期,26個月的應繳房租也等同于26次分期支付,如果租客在訂立合同時文本上就是如此寫的且與約定的租期相同,則應當依約履行。如果合同文本上的租期與事先約定的不一致,則不對租客產生約束力,即雙方對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達成一致,合同不成立。如果租客投訴的情況屬實的話,所謂的合同則對租客沒有約束力。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房地產開發法律事務部主任宋安成分析:僅憑該合同內容,無法確定“青客”接受租客委托向其他平臺申請了貸款,因此具體申請貸款的過程如果是“青客”代辦,則存在問題。如果是中介公司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為其申請了貸款,卻僅告知客戶每月應還的貸款是“租金”則存在瑕疵。但若整個貸款的申請流程全部是由客戶自己完成,則較難認定青客或者銀行存在過失。若確實是青客未經委托替客戶申請了貸款,及時撤銷后是否繼續向青客追責,可由客戶和青客雙方協商確定。

宋安成強調,“押X付X”是指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約定,而貸款的按月還款則是指貸款平臺與貸款申請人之間的約定。租客在租房時,切不可僅聽信中介人員口頭上的“忽悠”,就認定自己每月支付的款項就是租金,而是應當在簽署合同過程中認真審閱條款,確定自己到底是按月支付房租還是按月歸還貸款,因為合同書中應該不會將這兩個概念進行明目張膽的替換。

他建議租客,應當注意提高防范意識,不要隨便聽信他人下載各種APP,對于需要上傳身份信息等個人隱私的申請也應當慎之又慎。目前很多網貸平臺的記錄還會要求讀取個人征信報告,租客在勾選各種協議時,務必不要未經閱讀就盲目勾選。

在“租購并舉”的大背景下,長租公寓市場也在迅速發展,同時也滋生了中介拿租客信息貸款、欺騙租客隱瞞貸款事實、資金鏈斷裂跑路等現象。如何杜絕這些隱患,保障租客的合法權益,讓租客住得安心,將長租公寓的運營模式發展得更穩健,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調研,采取措施加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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