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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門口水塘被填埋,小區業主狀告上海市政府,百余名官員到庭旁聽

來源:上觀2019.7.18

摘要:這是2017年上海開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以來,首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作為被告的案件。

因為小區門口的水塘被填埋,青浦某小區業主將上海市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

日前,這場“民告官”案件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市政府秘書長湯志平以及來自全市10家市政府委辦局、16個區政府的近150位領導干部、法制骨干人員等參與了旁聽和講評。

為了門口的水塘,小區業主狀告市政府

2018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一份批復,同意青浦區某鎮政府根據規劃需要對轄區內的水系進行調整,其中要對青浦某小區門口的水塘進行填埋。

原告青浦某小區業主就該批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批復。出庭的小區業主代表認為,被填埋的水塘為小區的配套設施,同時承擔了小區的部分防汛功能。且在市政府作出該批復前,水塘事實上已經遭到填埋,違反了相應行政程序。

代表上海市政府出庭應訴的市司法局巡視員劉平、市司法局行政應訴處處長宋健則認為,該批復旨在對更大范圍內的水系進行調整,涉案的水系屬于藍線之外可調整的河道,市政府的批復并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至于水塘的填埋問題,與被訴批復并非同一法律關系,且相關作業單位已受到行政處罰。

經過近一個小時庭審,充分聽取了雙方的訴訟意見后,法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市級行政機關3年收到15份司法建議

“這次庭審不僅是針對這起個案的合法性審查,更是對市水務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檢驗。我們要把行政應訴工作作為一把戒尺,將依法行政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切實提升行政效能、效率和質量。”庭審結束后,市水務局相關負責人十分感慨。他坦承,這個案件其實很有代表性,有時候項目實施單位為了趕工期,就不按照有關程序辦事,因此既要監管關口前移,也要加強事后監管。

據悉,本次庭審旁聽講評活動是機構改革后由市司法局組織的首次上海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也是2017年該項目實施以來,首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作為被告的案件。

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8年,上海三中院向市級行政機關共計發送司法建議書15份,涉及12大類行政管理領域,覆蓋了包括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履行法定職責、行政確認、行政登記、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在內的7類主要行政行為,從行政行為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行政應訴機制等多維度出發,對行政活動進行監督指引,均得到了行政機關的書面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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