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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博會期間除無人機外還有哪些航空器禁飛?如何實名登記?上海警方作出權威解答 ?

來源:上觀2019.10.29

摘要:除了常見的無人機,還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日前,上海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要求,進博會期間,本市范圍內禁止飛行、施放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上海公安部門表示,將按照《通告》要求,進一步加強“低慢小”航空器的信息采集、巡查防控及禁飛落實等工作,全力確保進博會期間本市低空空域安全。

針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飛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以及如何開展實名信息登記等市民關心的問題,上海警方作出了詳細解答。

何為“低慢小”航空器?

《通告》中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5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飛行目標,即具有“低空超低空飛行、飛行速度慢、不易被雷達發現”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

除了常見的無人機,還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低慢小”航空器禁飛具體規定

自2019年11月2日8時至11月11日24時期間,請廣大市民在本市范圍內禁止飛行、施放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但經依法批準用于電視轉播、航拍、警務、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活動的除外。

特別要提醒的是,違反《通告》規定,飛行、施放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責令改正;情節輕微并未造成實際后果的,予以暫扣并開展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如何開展實名信息登記?

《通告》明確,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當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實名登記,并在本市“智能無人機管控系統”(https://gaj.sh.gov.cn/wrj/)進行信息核驗。持有其他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單位或個人主動至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信息采集登記工作,登記信息包括:種類、型號、數量、持有者及聯系方式、存放地址、最大升空高度及最大載重、動力情況、續航情況、使用頻率、起降場地等。

若持有者在信息核驗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屬地派出所(工作時間:8:30-16:30)或撥打市民熱線12345。

新聞鏈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維護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上海地區的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現就加強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民用無人機、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類型。

二、2019年11月2日8時至11月11日24時,本市范圍內禁止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施放,但依法預先向空軍、民航或氣象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用于電視轉播、航拍、警務、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活動的除外。

三、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當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實名登記,并在本市“智能無人機管控系統”(https://gaj.sh.gov.cn/wrj/)進行信息核驗;其他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擁有者,應當主動配合屬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關信息采集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19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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