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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塑料制品即將蜂擁而至,要扔時卻懵了:它算什么垃圾?

來源:上觀2020.11.19

摘要:可降解塑料制品似乎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一些質疑的聲音也隨之產生。

塑料污染問題突出,用更環保的材質替代塑料,是目前控制塑料污染的主要方式之一。

2020年初,我國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分步驟、分領域禁限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降解包裝膜、塑料袋、地膜等替代產品。

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也明確,到今年底,全市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

在此背景下,可降解塑料制品似乎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一些質疑的聲音也隨之產生:同樣都是塑料,可降解塑料就不會產生污染嗎?面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大量可降解塑料廢棄物,城市生活垃圾處置體系準備好了嗎?

可降解不一定完全環保

根據我國國家推薦性標準《降解塑料的定義、分類、標志和降解性能要求》,降解塑料是指在規定環境條件下,經過一段時間和步驟,導致材料化學結構的顯著變化而損失某些性能或發生破碎的塑料。比如,在堆肥化條件下,某種可降解塑料僅需數月,就能通過微生物反應,降解為二氧化碳、水及其所含元素的礦化無機鹽等物質。

全球部分可降解塑料企業已投產產能情況,圖表來源:華西證券

值得注意的是,可降解塑料并不一定是完全環保的。

來自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降解塑料專業委員會的專家指出,目前市面上充斥著各種質量層次不齊的可降解塑料制品,有些可降解成分(比如淀粉、碳酸鈣)含量極低,一旦進入自然環境,這類產品所含的傳統塑料物質仍會造成塑料污染問題。

相比之下,真正值得推廣的應當是“全降解塑料”,即根據我國相關標準,生物降解率達到90%以上的可降解塑料(其余不到10%的物質是生物死體或礦化無機鹽)。

“目前沒有規定明確這件事情,所以明年我們很可能只提供無紡布購物袋。”某連鎖超市采購部負責人表示,到今年底,上海所有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該超市總部本打算采購可降解塑料購物袋來替換傳統塑料袋,但吃不準到底怎樣的可降解塑料購物袋才能符合監管要求,擔心采購的袋子不是全降解塑料的,可能“白忙一場”。

“只提供無紡布購物袋,能規避掉什么樣的塑料購物袋才是‘可降解的’以及不是‘一次性的’這些問題。”該負責人無奈地表示,這或許是目前最穩妥的應對方式。

傳統塑料購物袋、可降解塑料購物袋、用紙等可循環材料制作的環保袋,誰會笑到最后?

后續分類處置該怎么辦?

現階段苦惱的不只是食品經營者,一些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環節的人士也開始擔憂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后續處置問題。

“目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占比極小,我們都分揀出來作為干垃圾處置。”愛分類上海末端負責人李成華表示,按重量計,目前愛分類在上海日均回收到的可回收物中,塑料廢棄物占到一成多,其中,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聚丙烯(PP)是最多的3種塑料成分。

記者了解到,上述這些種類的傳統塑料制品,已經有非常成熟的循環處置“閉環”。PET塑料到了下游廠商,清洗、造粒后,可用來制作服飾、傘等生活用品;PP塑料則可以降級循環利用,比如原來是食品級的一次性餐盒、餐具,可回收再制成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塑料制品,比如面盆、垃圾桶等。

但對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環節而言,可降解塑料制品卻是一個全新的課題。

李成華表示,僅成分單一的可降解塑料種類就已經非常多,對應的處置方式不盡相同,可能是光降解,也可能是熱氧降解、堆肥降解等。對垃圾收運端而言,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按下游所需的種類對可降解塑料進行精細化分揀,而末端也要投資興建一批可降解塑料專用的分類集中處置設施。

“想靠純市場化來推動可降解塑料的分揀、處置,不太現實。”李成華坦言,可以實現全降解的可降解塑料,因降解產生的二氧化碳、水等主要物質并不具有市場價值,可能要參考濕垃圾處置設施,由政府部門給予補貼,才可能引導形成收運處置的“閉環”。

此外,無法實現全降解的可降解塑料,雖然含有部分具有一定價值的傳統塑料等物質,但綜合考量前期的分離或降解成本,也可能是一筆虧本買賣。

不遠的將來,可降解塑料如果要進入城市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怎么分類也是一個難點。

比如,可以實現全降解的可降解塑料,更像是“有害垃圾”或“濕垃圾”,需要在特定的環境和條件下進行專門的處置。而無法實現“全降解”的可降解塑料,垃圾收運處置端覺得無利可圖,很可能淪為“干垃圾”,進入焚燒廠。那既然最終還是一把火燒掉,用可降解塑料來替代傳統塑料的意義又在哪里?

全部“可降解”沒有必要

有必要全面推廣、應用的可降解塑料究竟是什么?這是目前亟需解答的問題。只有這個前提得到明確,市場端和收運處置端才能有的放矢,避免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推倒重來”。

同濟大學循環經濟研究所所長杜歡政透露,國家和上海都在加快相關標準的建立,主要回答兩個問題:什么才是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可降解塑料,以及這些種類的塑料究竟要達到怎樣的要求。

有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塑料制品產量超過8000萬噸,假設有20%的市場被可降解塑料替代,那么對應的市場規模與現在相比具備百倍的增長空間,已經有業內人士宣稱,可降解塑料即將迎來“黃金時代”。

“要理性看待可降解塑料,在值得替代傳統塑料的地方推廣應用,才更有意義。”杜歡政表示,在上海,全面推廣應用可降解塑料的迫切性并不強,因為上海已經建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并堅持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所以傳統塑料制品暴露在自然環境中的可能性較小。

相比之下,在一些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置設施配套不完善、體系不健全的地區,推廣應用可降解塑料更有意義,即使這些塑料制品被丟棄在自然環境中,也能極大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

在焚燒并非是生活垃圾(干垃圾)主要處置手段的地區,推廣應用可降解塑料也十分必要,因為可降解塑料制品即使被填埋,也能在一定的周期內實現降解。而在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的上海,只要塑料垃圾能夠實現應收盡收,最終都將進入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置,用來發電,不一定要糾結塑料制品到底是不是可降解的。

此外,盡快構建合理的市場機制,來引導可降解塑料的推廣應用落到實處,也很有必要。這一點上,我國多個省市農業部門推廣可降解地膜的經驗就值得借鑒。

“適應消費者需求的全降解地膜,才有銷路。”上海昶法新材料有限公司總監鄭璐表示,不可降解的塑料地膜不僅威脅土壤環境,還會產生大量的回收成本,影響農產品的“性價比”,這給可降解地膜創造了充滿潛力的市場空間,但關鍵還要看地膜本身的質量。

比如,上海的草莓農戶就要求對應的地膜要在5個月到6個月的周期內完全崩解,否則會影響之后的種植;生菜地膜則要求30天到45天便完全崩解。

企業在產品研發上鉆研,政府部門則在政策上用力,一方面不斷提高不可降解地膜的回收處置成本,另一方面給使用可降解地膜的農戶環保補貼,使可降解地膜的綜合使用成本低于不可降解的。如此一來,用哪種地膜劃算,這筆賬誰都算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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