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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配足否、允許遛狗不、商業能否進駐?上海黃浦江、蘇州河有了一部法

來源:上觀2021.11.26

一部關于“一江一河”濱水公共空間的地方性法規破繭成蝶。

上海因水而生、依水而興,黃浦江、蘇州河承載著上海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隨著黃浦江沿岸45公里岸線、蘇州河沿岸42公里岸線的陸續貫通,“一江一河”成了人民城市的新地標。經過歷時一年多的立法調研、審議,一部關于“一江一河”濱水公共空間的地方性法規破繭成蝶。

今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黃浦江蘇州河濱水公共空間條例》。這是上海首部針對公共空間的立法。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說,公共空間面向全人群,涉及主體多、利益訴求復雜,非常考驗立法者求取“最大公約數”的能力,這次立法為“一江一河”濱水公共空間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開放共享:把最好的濱水公共空間留給人民

“一江一河”基本貫通后,上海堅持開放共享,把濱水公共空間留給了人民。閻銳說,此次立法遵循的基本思路就是充分體現“人民性”。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在濱水公共空間規劃、建設、開放和管理工作中,應當堅持把最好的資源留給人民、把更多的公共空間留給人民的開放共享理念,向社會公眾提供高品質的濱水公共空間。

楊浦濱江

開放是全時段開放嗎?此前征詢意見中,不少代表和居民認為,也應關注到沿岸企事業單位和住宅小區生產生活的合理需求。這些民意都被采納。《條例》規定,濱水公共空間應當全時段對社會公眾開放,但因重大活動、防汛防臺和其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需要臨時封閉的,以及因沿岸企事業單位和住宅小區生產生活、教學科研等確需在特定時間段封閉相應區段的除外。

漫步普陀區蘇州河畔步道的市民會發現,45個紅色革命舊址的標識標牌,宛如一顆顆珍珠,“鑲嵌”在河岸邊,串聯起這條別具意義的“火紅地標”紅色步道。在楊浦濱江游覽的市民會注意到,一座工業風的鋼鐵森林建筑布滿綠植,這一名為“綠之丘”的景觀給城市帶來綠意和生機。 閻銳說,此次立法堅持以人為本,提出多項具體舉措提升濱水公共空間共享、共治水平。比如鼓勵社會各界依托相關設施開展多種活動,包括愛國主義和紅色資源傳承弘揚、科普教育、旅游觀光、休閑社交等活動。前不久,蘇州河上的一場上海賽艇公開賽也是共享濱河的一大盛舉。

不少市民反映,在濱江散步時,有時會想吃個串燒、喝杯咖啡。那么,“一江一河”能否引入餐飲等商業業態?這也是此前征詢意見時討論的一大熱點。此次立法從人民的角度出發,明確在濱水公共空間內應當配套提供滿足開放需求的餐飲、便利零售、文化創意產品和旅游紀念品售賣、自行車租賃等商業服務。同時規定,濱水公共空間內可以探索有序發展夜間經濟、體驗經濟、步行街業態等,提供貼合消費需求的商業服務。

分類監管:秩序感和煙火氣的平衡

“一江一河”把最好的濱水公共空間留給了人民,市民群眾也不免有種種期待。年輕人想在岸邊“扎帳篷”;寵物主人想,帶上自己的狗狗一起去“遛彎”;小朋友們憧憬著,周末可以在岸邊放風箏了;阿姨們惦記著,是不是又多了跳廣場舞的地方……

如何平衡好秩序感與煙火氣?諸如遛狗、放風箏、跳廣場舞、垂釣、燒烤等這些行為,一江一河立法是該禁止還是允許呢?這也是此次立法中被討論最多的一項議題。

有人在蘇州河畔釣魚。

在一些代表看來,立法價值有三個層次:一是在不影響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障人的自由,二是確保公正正義,三是維持秩序。市人大代表許麗萍認為,濱水公共空間不同區域承擔著不同功能,有的在市中心,有的在郊野,有的離居民區、園區很近,有的相對較遠,在管理上不能千篇一律,立法也應差異化。不少代表提出,把更高品質的公共空間留給人民,就要關照到人民群眾多樣化、品質化、個性化的需求。

而此次立法充分體現了“尊重差異性”。閻銳說,條例的一大亮點即將濱水公共空間內的相關行為進行分類監管:一類是只能在特定區域、時間段開展的限制性行為,比如遛狗、垂釣、放風箏、燒烤、跳廣場舞以及進行滑板、輪滑活動等行為;一類是明確禁止的行為,如擅自設攤、晾曬影響市容的物品等。

市民在蘇州河邊遛狗。

其中也有部分調整,比如根據各方意見,在限制行為中刪除“集體唱歌”,增加了“無人機飛行”;在禁止行為中刪除“放生”,以及對非機動車進入非市政道路的漫步道、跑步道,以及帶動力的非機動車、人力三輪車進入非市政道路的騎行道的行為予以禁止。這些禁止行為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公共配套:提升社會共治能級

“一江一河”聚起了人氣,對公共配套設施也提出更高要求。黃浦江、蘇州河沿岸,市民如果走累了,是否有座椅坐下來休息?口渴了,是否有水供應?想上廁所的話,周邊是否能找到公廁?這也是此次立法要解決的“便捷”問題。

此前,記者漫步蘇河采訪時體驗到,公廁數量太少。很多步道緊挨著居民區,如果小區居民碰上如廁問題還能趕回家,游客可能就要“憋一憋”,跑去小區外的臨街商鋪或社會公廁借用廁所了。采訪中,不少市民認為,蘇州河的貫通作為一項公共工程,不應當孤立于其他公共工程之外,而是應通過整合,充分利用現有的便民服務設施。

除了公廁,母嬰室和飲水點等便民設施也未見到多少。在蘇河步道上漫步的很多是推著嬰兒車遛娃的居民,但是除了驛站提供外,一路上的母嬰室只有個位數。正值秋冬季,跑友們鍛煉完想喝口熱水卻很難找到飲水點。

而此次條例明確,“一江一河”要為社會公眾提供包括母嬰室、飲水點等便民服務設施,廁所、垃圾箱等環境衛生設施,以及指示標識設施,其他公益性服務設施。同時鼓勵沿岸企事業單位向社會公眾開放停車位、廁所、母嬰室等設施。

“一江一河”濱水空間游人多起來,后續運維誰來管?在不少人看來,人民城市,既要讓人民最大受益,更依靠人民積極參與建設。通過集民意、匯民智,“一江一河”濱水空間有望打造成為上海城市治理的“新名片”。

根據條例,沿岸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濱水公共空間規劃、建設、開發和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慢行、親水、體育、公益性服務等設施的設置。同時,立法對設施的維護養護也明確了維護單位的具體要求,并通過實行巡查制度,推進綜合養護以及網格化管理,確保各類設施完好和功能正常。

除了相關部門外,“一江一河”的治理也離不開沿岸企事業單位、居民區,他們也將變身濱水空間治理者。條例明確,對涉及濱水公共空間規劃、建設等重大事項,有關部門應當征求沿岸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的意見,并采取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同時,鼓勵沿岸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公眾,通過成立共治平臺、制定共治規約等方式,健全濱水公共空間社會共治機制,提升濱水公共空間社會共治能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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