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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這項改革從上海起航推向全國 ,突破了制約現代服務業發展瓶頸

來源:上觀2018.7.10

摘要:為了破解影響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制瓶頸,同時解決貨物與勞務稅制不統一和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2012年1月1日,上海在全國率先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即“1+6”行業)探索實施營改增試點。

“十二五”期間,服務業逐漸成為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領域,也成為擴大內需的重要產業支撐。而要發展服務業,就必須要有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稅制環境。為了破解影響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制瓶頸,同時解決貨物與勞務稅制不統一和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2012年1月1日,上海在全國率先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即“1+6”行業)探索實施營改增試點。

其實,早在2009年5月,上海就專門成立了由國家和上海多個職能部門、多家研究機構共同參與的現代服務業稅制改革研究課題組,為實施營改增試點系統開展預案研究。2011年初,結合現代服務業稅制改革研究成果,上海正式向國家提出了開展營改增試點的申請,當年11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次年1月1日起在上海開展營改增試點。這是繼1994年稅制改革將“產品稅”改為“增值稅”后,我國又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稅制改革。

試點后,上海“1+6”行業的一般納稅人購進的機器設備、辦公用品等都可以作為進項抵扣,下游企業購進試點一般納稅人的服務也可以進行進項抵扣,打通了連接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從制度上解決了服務行業營業稅制下“道道征收、全額征稅”導致的重復征稅問題,實現了增值稅稅制下“環環征收、層層抵扣”。

同時,上海還為營改增改革的深化和擴圍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例如,針對部分試點企業由于成本結構不同、發展時期不同等造成新老稅制轉換過程中稅負有所增加的情況,我們根據國家有關‘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則和要求,在地方試點期間制定并實施了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親歷營改增試點各個階段的上海市財政局稅政處處長印征平回憶。數據顯示,在試點初期的2012至2013年間,上海市共對約1.1萬戶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實施了營改增試點財政資金扶持,有效地平衡了試點企業稅負,調動試點企業積極性。

基于上海試點取得經營和成效,僅僅試點半年后,國務院就宣布從2012年9月1日至12月1日,將營改增試點地區逐步擴大至北京市、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廣東省、天津市、浙江省和湖北省,并將上海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等經驗在這些省市推廣。

之后,國務院決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區域從部分省市擴展至全國范圍,并在原試點行業范圍基礎上新增廣播影視行業(即“1+7”行業)。2014年1月1日和2014年6月1日,鐵路運輸和郵政業,以及電信業又分別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2016年5月1日,營改增試點終于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均被納入試點范圍。“營改增試點在全國的全面推開,特別是金融行業的稅制改革,使中國為國際稅制改革提供了中國方案。”印征平說。

隨著我國的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的全面推開,我國也進入了規范增值稅稅制的改革階段。2017年7月1日,增值稅稅率結構從四擋簡并至三檔,即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將進口和銷售相關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下調為11%。2018年5月1日,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進口貨物的原適用17%和11%的稅率別調整為16%和10%。

六年來,上海營改增試點已步入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的正常運行軌道,稅制改革紅利不斷釋放。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市營改增試點累計減稅3248億元,大量服務業小微企業稅負降幅達40%左右,成為本次試點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上海市的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從改革前的不到60%上升至現在的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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